banner
FreshP0325

FreshP0325

A magical girl who exists in different time and space
x
bilibili
youtube

什麼是同人音樂?[魔法少女的碎碎念-EP02]

封面圖:https://www.pixiv.net/artworks/96580324

事先聲明:本文僅表達 Black201 的個人觀點,如果和我的觀點有所不同,歡迎交流

本文最開始的定義來源於去年本人課程需要所做的一篇關於同人音樂的演講稿,在編稿時徵求了國內外同人音樂愛好者以及同人音樂作者的意見,在演講後也發現了當時自己的定義的一些纰漏和錯誤(同樣是早上散步的時候一時興起邊走邊寫的,所以大概率出現邏輯混亂等等的問題),撰寫了這篇文章,如果你有更好的建議或者表述方法歡迎指正

那麼我對同人音樂的定義是什麼呢,要滿足以下幾點:

  1. 作品的創作,出版,流通,到販售,從作品的出生到死亡,完全掌握在作者的手裡,或者即使掌握不在作者的手裡,也能隨時按照作者的意願隨意支配

  2. 作者本身認為自己創作的是同人音樂,並且也把同好交流與分享作為音樂創作的目的(之一)

  3. 以社團或者個人社團為主體進行活動,這裡引用一下 THB 上對同人社團的定義

相同愛好的人聚在一起以團體的身份共同進行同人創作,就組成了 “同人社團”(日文 同人サークル,英文 Circle,又稱 “同人組織” 或 “同人團體”)。
同人社團的組成較為任意且沒有什麼限制,成立或解散都不需要正式的儀式,也不需要登記或註冊。為進行同人創作形成的合作團體即可以稱作同人社團。而且社團不僅是多人組成,一個人也可以成立個人社團。
社團內部多為分工合作,社團成員的關係維繫也多依靠對於某種事物的共同愛好或相互之間的友情。在社團中起協調和決策作用的成員稱為主催(直譯是主辦的意思)。
同人社團的作品方向是既有作品的二次同人或原創同人,其主要表現形式多為同人誌、同人音樂、同人遊戲等但並沒有任何局限,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形式。同人社團的作品可以網絡配布也可以實體發售(由社團自己決定),實體發售的方式主要是同人展或同人店鋪委託銷售。
社團的成員並不一定地理上聚在一起,也可以是通過網絡進行合作創作。
社團與社團之間也經常會出現合作一個作品的情況,甚至也有多個社團共同完成一個作品。
https://thwiki.cc/ 二次創作 #同人社團

  1. 以專輯,迷你專輯,合集為主要作品發布形式,並主要在同人即賣會或委託同人商店進行銷售

以同人音樂為主要作品發布形式的藝術家叫同人音樂作者

這裡我們拿大家最喜聞樂見的 rs 姥爺舉個例子
RoughSketch 是同人音樂作者,我想大家都應該沒有爭議吧
那麼就拿他的最新一張個人專輯舉例

image.png
RoughSketch – Halloween Is Chaos

image.png
https://www.discogs.com/release/20879275-RoughSketch-Halloween-Is-Chaos

以專輯,迷你專輯,合集為主要作品發布形式,並主要在同人即賣會或委託同人商店進行銷售 ✔

創作,出版,流通,到販售,從作品的出生到死亡,完全掌握在作者的手裡,或者即使掌握不在作者的手裡,也能隨時按照作者的意願隨意支配
呃,好像就不太對了

image.png

我們可以發現這張專輯裡面有幾首給 BEMANI 的音遊音樂,眾所周知,573 會讓創作,出版,流通,到販售,完全掌握在作者的手裡嗎,當然是不會的呀,所以這幾首都沒辦法上流媒體,只能作為 CD 版的 Bonus Tracks

那麼那幾首作品,就不能算是同人音樂作品,但是由於整體創作形式仍然是大體按照同人音樂的創作形式進行的,所以我們仍然把這張專輯稱之為同人音樂作品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音樂遊戲音樂都不是同人音樂

比如說有些音樂遊戲只擁有音樂短版的使用權,並且製作方在作者的進行創作的時候並沒有進行過多的干涉,那麼這個 extend version 也可以被稱作同人音樂。

再比如有些音樂遊戲本身就是同人音樂遊戲,或者給予製作者極高的自由度,將作品的一切權利交給音樂作者(這裡具體指的是什麼遊戲就不細說了)那麼,這些音遊音樂或者說他們推出的音樂遊戲音樂合集也屬於同人音樂
至於什麼是同人遊戲,這又是另外一個話題了,不過大家也可以按照上面的定義自行修改來進行理解,如果你真的很感興趣的話

看這個

image.png
ステラのまほう (斯特拉的魔法)

雖然有了這樣那樣的定義,但是在實際同人音樂愛好者的交流中,上述所說的這種音樂,也可以被稱作同人音樂作者所製作的音樂,並不會特意在交流上對二者進行區分
(畢竟聽啥不是聽你寫給自己,寫給別人的不都一樣嗎?)


那麼,為什麼會是這四條定義呢?或者說,這些定義在我們的語境下,在同人音樂的創作環境下,有著什麼樣的作用呢?
其實,以上四點全部都只是為了同一個目的進行服務

同好交流

作品的一切權益掌握在作者手上,意味著作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隨意創作,保護同好交流不偏離主題

以社團或者個人社團的形式進行活動,在同人即賣會上,售賣自己的作品,保護了同人音樂創作者們進行同好交流所需要的空間

以專輯形式進行發售,既是一種同好交流的形式的,也可以讓同人音樂製作者獲得精神物質及其創作上的反饋(簡單說是日本人願意買專輯,大部分同人音樂社團,也可以通過賣專輯來,維持自己的運營成本,通過同人活動或者網絡論壇的來獲得粉絲們的反饋,這點可以看我發布的鐵殼第二篇文章有相關內容)


明確了以上的幾點之後可以回答一些問題了
1.TANOC 還是同人音樂社團嗎:
在我看來,以及和國內的同人社團以及愛好者進行交流的結果就是
不是了
有些人在評論區說我們故意抹黑 tanoc
首先,tanoc 在自己的官網上已經把自己的定義從日本同人音樂社團改成了日本原創音樂團體,所以說不是我們定義的,是他們自己改的

其次,我曾經是 tanoc 翻譯組的組長,翻譯了不少視頻以及持續很久的每日推的翻譯,怎麼看我都不像是會討厭他們的,抽象音樂大賞很多評價人也都是曾經 tanoc 的忠實粉絲,買了很多的 tanoc 專輯,聽了很多很多年的 tanoc 音樂的人

但是他們現在的操作就很脫離同人音樂的創作中心了,而且曲子的質量也是日漸下滑,這也是為什麼我退出這個組的原因,因為我對,這個團體現在已經沒有任何的熱愛了,一次又一次的透支著我的信任... 有點跑題了

但是他們的成員很多都仍然在進行著同人音樂活動,所以我現在把他們的作品看成同人音樂製作人作品的合集

2. 音樂遊戲曲師就一定是同人音樂作者嗎:

看完之後你就發現,完全不是嘛

首先那些原本只在商業音樂活動,受到一些音遊邀請之後為這些音遊製作了曲目的本身就不參加同人音樂活動,更算不上同人音樂作者了

其次是這兩年湧現的很多不關心同人音樂,只是想通過同人音樂或者音樂遊戲博取名氣的人,他們並不在意所謂的同好交流這一目的,更沒有所謂的同人音樂作品,也算不上是同人音樂作者

3. 為啥最近寫了這麼多文章

因為按照設定 momo 解開心結之後就會變成超麻煩話痨女人所以現在這樣符合設定之後還會發更多的碎碎念出來不過同人音樂方面應該就會比較少了因為現在也沒啥可說的了之後應該會開始做 J-Core 的文化和製作方面的視頻感興趣的可以期待一下

image.png

關於這個定義也是我個人的一個看法,希望大家有不同的意見都可以提出來

載入中......
此文章數據所有權由區塊鏈加密技術和智能合約保障僅歸創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