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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声明:本文仅表达 Black201 的个人观点,如果和我的观点有所不同,欢迎交流
本文最开始的定义来源于去年本人课程需要所做的一篇关于同人音乐的演讲稿,在编稿时征求了国内外同人音乐爱好者以及同人音乐作者的意见,在演讲后也发现了当时自己的定义的一些纰漏和错误(同样是早上散步的时候一时兴起边走边写的,所以大概率出现逻辑混乱等等的问题),撰写了这篇文章,如果你有更好的建议或者表述方法欢迎指正
那么我对同人音乐的定义是什么呢,要满足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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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创作,出版,流通,到贩售,从作品的出生到死亡,完全掌握在作者的手里,或者即使掌握不在作者的手里,也能随时按照作者的意愿随意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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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身认为自己创作的是同人音乐,并且也把同好交流与分享作为音乐创作的目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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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团或者个人社团为主体进行活动,这里引用一下 THB 上对同人社团的定义
相同爱好的人聚在一起以团体的身份共同进行同人创作,就组成了 “同人社团”(日文 同人サークル,英文 Circle,又称 “同人组织” 或 “同人团体”)。
同人社团的组成较为任意且没有什么限制,成立或解散都不需要正式的仪式,也不需要登记或注册。为进行同人创作形成的合作团体即可以称作同人社团。而且社团不仅是多人组成,一个人也可以成立个人社团。
社团内部多为分工合作,社团成员的关系维系也多依靠对于某种事物的共同爱好或相互之间的友情。在社团中起协调和决策作用的成员称为主催(直译是主办的意思)。
同人社团的作品方向是既有作品的二次同人或原创同人,其主要表现形式多为同人志、同人音乐、同人游戏等但并没有任何局限,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形式。同人社团的作品可以网络配布也可以实体发售(由社团自己决定),实体发售的方式主要是同人展或同人店铺委托销售。
社团的成员并不一定地理上聚在一起,也可以是通过网络进行合作创作。
社团与社团之间也经常会出现合作一个作品的情况,甚至也有多个社团共同完成一个作品。
https://thwiki.cc/ 二次创作 #同人社团
- 以专辑,迷你专辑,合集为主要作品发布形式,并主要在同人即卖会或委托同人商店进行销售
以同人音乐为主要作品发布形式的艺术家叫同人音乐作者
这里我们拿大家最喜闻乐见的 rs 姥爷举个例子
RoughSketch 是同人音乐作者,我想大家都应该没有争议吧
那么就拿他的最新一张个人专辑举例
RoughSketch – Halloween Is Chaos
https://www.discogs.com/release/20879275-RoughSketch-Halloween-Is-Chaos
以专辑,迷你专辑,合集为主要作品发布形式,并主要在同人即卖会或委托同人商店进行销售 ✔
创作,出版,流通,到贩售,从作品的出生到死亡,完全掌握在作者的手里,或者即使掌握不在作者的手里,也能随时按照作者的意愿随意支配
呃,好像就不太对了
我们可以发现这张专辑里面有几首给 BEMANI 的音游音乐,众所周知,573 会让创作,出版,流通,到贩售,完全掌握在作者的手里吗,当然是不会的呀,所以这几首都没办法上流媒体,只能作为 CD 版的 Bonus Tracks
那么那几首作品,就不能算是同人音乐作品,但是由于整体创作形式仍然是大体按照同人音乐的创作形式进行的,所以我们仍然把这张专辑称之为同人音乐作品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音乐游戏音乐都不是同人音乐
比如说有些音乐游戏只拥有音乐短版的使用权,并且制作方在作者的进行创作的时候并没有进行过多的干涉,那么这个 extend version 也可以被称作同人音乐。
再比如有些音乐游戏本身就是同人音乐游戏,或者给予制作者极高的自由度,将作品的一切权利交给音乐作者(这里具体指的是什么游戏就不细说了)那么,这些音游音乐或者说他们推出的音乐游戏音乐合集也属于同人音乐
至于什么是同人游戏,这又是另外一个话题了,不过大家也可以按照上面的定义自行修改来进行理解,如果你真的很感兴趣的话
看这个
ステラのまほう (斯特拉的魔法)
虽然有了这样那样的定义,但是在实际同人音乐爱好者的交流中,上述所说的这种音乐,也可以被称作同人音乐作者所制作的音乐,并不会特意在交流上对二者进行区分
(毕竟听啥不是听你写给自己,写给别人的不都一样吗?)
那么,为什么会是这四条定义呢?或者说,这些定义在我们的语境下,在同人音乐的创作环境下,有着什么样的作用呢?
其实,以上四点全部都只是为了同一个目的进行服务
同好交流
作品的一切权益掌握在作者手上,意味着作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随意创作,保护同好交流不偏离主题
以社团或者个人社团的形式进行活动,在同人即卖会上,售卖自己的作品,保护了同人音乐创作者们进行同好交流所需要的空间
以专辑形式进行发售,既是一种同好交流的形式的,也可以让同人音乐制作者获得精神物质及其创作上的反馈(简单说是日本人愿意买专辑,大部分同人音乐社团,也可以通过卖专辑来,维持自己的运营成本,通过同人活动或者网络论坛的来获得粉丝们的反馈,这点可以看我发布的铁壳第二篇文章有相关内容)
明确了以上的几点之后可以回答一些问题了
1.TANOC 还是同人音乐社团吗:
在我看来,以及和国内的同人社团以及爱好者进行交流的结果就是
不是了
有些人在评论区说我们故意抹黑 tanoc
首先,tanoc 在自己的官网上已经把自己的定义从日本同人音乐社团改成了日本原创音乐团体,所以说不是我们定义的,是他们自己改的
其次,我曾经是 tanoc 翻译组的组长,翻译了不少视频以及持续很久的每日推的翻译,怎么看我都不像是会讨厌他们的,抽象音乐大赏很多评价人也都是曾经 tanoc 的忠实粉丝,买了很多的 tanoc 专辑,听了很多很多年的 tanoc 音乐的人
但是他们现在的操作就很脱离同人音乐的创作中心了,而且曲子的质量也是日渐下滑,这也是为什么我退出这个组的原因,因为我对,这个团体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的热爱了,一次又一次的透支着我的信任... 有点跑题了
但是他们的成员很多都仍然在进行着同人音乐活动,所以我现在把他们的作品看成同人音乐制作人作品的合集
2. 音乐游戏曲师就一定是同人音乐作者吗:
看完之后你就发现,完全不是嘛
首先那些原本只在商业音乐活动,受到一些音游邀请之后为这些音游制作了曲目的本身就不参加同人音乐活动,更算不上同人音乐作者了
其次是这两年涌现的很多不关心同人音乐,只是想通过同人音乐或者音乐游戏博取名气的人,他们并不在意所谓的同好交流这一目的,更没有所谓的同人音乐作品,也算不上是同人音乐作者
3. 为啥最近写了这么多文章
因为按照设定 momo 解开心结之后就会变成超麻烦话痨女人所以现在这样符合设定之后还会发更多的碎碎念出来不过同人音乐方面应该就会比较少了因为现在也没啥可说的了之后应该会开始做 J-Core 的文化和制作方面的视频感兴趣的可以期待一下
关于这个定义也是我个人的一个看法,希望大家有不同的意见都可以提出来